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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注重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每一条信息,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把人民满意作为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用公开监督保障阳光审判、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和谐,维护法官形象,提高法律权威。2008年7月23日上午,在伊川法院审判楼第四审判庭,纪检监察室邀请白沙镇镇长李社伟和县团委书记申俊涛两名法院廉政执法监督员旁听纪检案件的答疑见面会,同时参加的还有10多名旁听群众。
答疑的案件是原第三法庭审理的伊川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九分公司诉被告伊川县食品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结算纠纷,在审理中,第三法庭依法对该厂部分房产查封,解封后该部分房产未交食品厂,伊川县食品厂认为案件办理有问题。答疑会上反映人食品厂职工代表对该案判决及保全裁定陈述了自己的意见、看法,承办法官对反映人提出的异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逐条进行了答疑。廉政执法监督员对双方阐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在公正的立场上为下一步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通过答疑会,反映人伊川县食品厂对案件的审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认为有廉政执法监督员的监督和群众的旁听,和法官面对面坐下来平等地进行答疑交流,化解了他们的疑惑,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
由纪检监察室特邀我院廉实行公开监督,保障阳光审判,促进和谐司法。
(伊川县人民法院昌俊克 申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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